各学院(部门、单位或个人):
为规范我校各部门和教职工对外联系工作,树立良好整体形象,信息与数据中心积极为各部门和教职工开通上网认证账户服务。现将有关办理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:各院(部门、单位)、学校在职员工。
二、办理程序:各学院(部门、单位)、学校在职员工申请上网认证账户,须出具申请表,加盖部门印章。各部门和个人开通上网认证账户均须填写《贵州民族大学上网认证账户申请表》。
三、有关说明:完成以上程序后,信息与数据中心在48小时内开通上网认证账户。各部门和个人应在账户开通后,及时修改密码,以免他人盗用。
附件:《贵州民族大学上网认证账户申请表》